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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l
傻瓜
天真的想要隻手遮天
卻不稱稱自己有幾兩重
但
傻瓜並不是人人都能當的
First
拿到好人好事代表
Second
把屎把尿一手包辦
Third
絕對無喊累的權利
Fourth
as a matter of course
It's the most important condition
如果
不具備上述這些條件
即構成要件不該當
自然也就不構成傻瓜
四大要件缺一不可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很多感慨
付出
說不求回報也太做作了吧
除非擁有一切
根本不把那九牛一毛看在眼裡
不然
說不求回報根本是謊言
人與人間的相處
是一大學問
是不是該在四大學分多加這一項
禮尚往來是很基本的相處之道
吃人一斤至少也要還八兩
不是嗎
傻瓜
才會傻傻的做任何事情
笨死了
一開始基於助人為快樂之本
逐漸變成了習慣
慢慢習慣變成了依賴
最後依賴變成了理所當然
誇張斃了
傻瓜根本無須做這些事情
站在刑法的角度上來看
兩者之間根本無保證人地位
簡單來說
小孩不是我的保護個屁ㄚ
根本就沒有義務這樣做
雞婆保護的結果
換來
小孩長大翅膀長硬了
習慣了依賴這羽翼
將保護視為理所當然
理所當然個頭
真是好心被雷親
依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傻瓜縱使再傻亦是中華民國人民
跟大家處於平起平坐的平等地位
請不要侵犯傻瓜的特別基本權
要侵犯時想想有無憲法二十三條的阻卻違法事由
如果沒有
停止之
傻瓜也會有累的一天
不要看那傻裡傻氣的模樣
一切都無所謂的開朗病
很喜歡某人狀態的一句話
每個人都想問為什麼 我卻連問的理由都沒有
這句話給人的感覺一開始很憂鬱
再來卻覺得很無奈
無奈中又帶點憂傷
並非出於自願而是迫於妥協
傻瓜
會不會真的傻人有傻福
你說呢
F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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